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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公布2022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

2023-03-24 08:17 蚌埠发布客户端  

蚌埠发布客户端讯 记者获悉,蚌埠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了蚌埠市2022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

一、固镇县烟草专卖局查处孟某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2年10月,蚌埠市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市烟草局)根据群众前期举报线索,查明孟某通过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与非国标的电子烟弹、烟杆,上线为深圳张某卓、蔡某豪、周某才等人,该团伙通过“微信接单 快递发货”模式,向全国多地销售假冒与非国标电子烟,案件涉及生产、分销、仓储等多个环节,涉案人员众多,案值数额巨大。烟草、公安立即成立电子烟案件工作专班,全力推进案件的侦办工作,一举捣毁了深圳市雾出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在当地3处储存非法生产的电子烟窝点以及上线源头厂家2家,当场查扣非法电子烟成品30000余盒以及大批量尚未组装的电子烟生产元件、包装物和烟油等生产材料,共抓捕涉案嫌疑人24人,涉案案值1000余万元。(固镇县烟草专卖局提供)

二、蚌埠市五河县林业局查处五河县绿州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无种苗标签销售苗木案

2022年10月,蚌埠市五河县林业局检查中发现五河县绿州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林草种子标签保有不全,并销售了10株无林草标签的银杏大苗,每株单价240元,共计2400元。五河县绿州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五河县林业局对五河县绿州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00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五河县林业局提供)

三、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与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作为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同业竞争者,在明知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字号影响力的情况下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铂爵”字样,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其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在其店铺门头等处使用“铂爵旅拍”“铂爵婚纱”等字样,与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对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商标侵权。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被告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立即停止侵犯原告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告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变更其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与“铂爵”相同或者近似字样;被告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分别赔偿原告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00元、35000元。(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四、高新区市场局查处蚌埠市岳某装饰装修材料有限公司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2年3月24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对位于蚌埠高新区联盟国际家博城项目二期13栋111、112、113号的蚌埠市岳某装饰装修材料有限公司检查时,该单位现场正在销售的“大王椰”封边条,经杭州大王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售后维权专员鉴定,该批印有“大王椰”字样的封边条是假冒产品,侵犯了杭州大王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假冒“大王椰”封边条1163卷、货值金额为66291元。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1163卷侵权产品“大王椰”封边条;二、罚款66291元,上缴国库,执法人员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处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

五、怀远县市场局查处怀远县魏庄镇胡某化肥经营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2022年6月2日,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怀远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消费者咨询怀远县魏庄镇胡某化肥经营部销售的“绿陵”复合肥料是否属于假冒伪劣,2022年6月6日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销售的化肥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涉案产品共计200袋,货款合计31980元,每袋价格为159.9元,当事人以190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货值金额38000元。当事人共销售出去不合格的“绿陵”复合肥料37袋,违法所得1113.7元。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化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不合格的163袋“绿陵”复合肥料、违法所得1113.7元;二、罚款95000元。(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

六、蚌埠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蟹蟹您水产馆擅自使用地理标志案

2022年9月26日,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于2022年8月26日在抖音(抖音名:蟹天蟹地;抖音号:207492746)上发布了“只有正宗的沱湖大闸蟹才能拥有这样的蟹黄”的内容,经现场检查发现,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及库房发现用于盛放蟹类产品的保温袋,保温袋上标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产品”“pgi”“精品大闸蟹”等内容的标志(“”),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标志的允许使用或授权销售的相关证明。

经查,当事人所购进销售的蟹不是安徽省五河县沱湖乡辖区内的水域的螃蟹(该水域的螃蟹为地理标志产品),并通过抖音宣传其销售的为沱湖大闸蟹,产品包装含有上述标志,对消费者进行误导,使消费者将该当事人销售的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沱湖螃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规定,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保温包装袋230只;2.没收违法所得624元;3.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

七、蚌埠市文化体育旅游局查处蚌埠市淮上区某某百货商行销售侵权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衍生品案

2022年3月15日,蚌埠市文化体育旅游局执法人员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蚌埠市淮上区某某百货商行内的货架上挂有“beijing2022”奥运五环钥匙扣(挂有近似冰墩墩挂件),执法人员当场采取措施,登记保存了涉案冰墩墩挂件328件,经查该冰墩墩挂件均为侵权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衍生品。另查明当事人已售出涉案物品24件,违法所得92.4元。经北京冬奥组委认定涉案物品属于未经授权销售的侵权盗版冰墩墩衍生品。在3月17日和4月12日对该百货商行经营者倪某某的两次调查询问中,倪某某均承认其未经授权销售侵权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衍生品的事实,蚌埠市文化体育旅游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给予蚌埠市淮上区某某百货商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2.4元、没收侵权复制品328个、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蚌埠市文化体育旅游局提供)

八、李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1年6月15日,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检查时,对好又多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蔬菜产品进行了抽样,经委托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检验:韭菜样品中含腐霉利3.78mg/kg(标准指标为≤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核实怀远县常坟镇拐集村庙后庄李某某在种植韭菜过程中,为了预防韭菜出现灰霉病,在明知农药腐霉利不能超标使用的情况下,仍大量使用农药腐霉利。同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种植的韭菜收获后,未进行农药残留量检测,由其儿子李某鹏运到蚌埠市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销售,经中间商王某某购买后销售到了五河县东刘集镇好又多生活购物广场,2021年7月29日,五河县市场局移交好又多生活购物广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案件,五河县公安局经审查后于同年8月5日立案。李某某于同年9月7日归案。五河县检察院于2022年7月22日将该案移送五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五河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要求其通过县级媒体就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给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五河县检察院提供)

九、蚌埠市怀远县常坟遇春液化气充装站和河溜永帅液化气供应站销售不合格液化气案

2022年11月9日,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蚌埠市公安局移送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液化石油气的案件,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调查报告,2021年11月至今,蚌埠市怀远县常坟遇春液化气充装站和河溜永帅液化气供应站实际经营者张某,在液化气中掺入二甲醚后进行销售,添加的二甲醚数量达到500吨以上,货值金额超过250万元。蚌埠市公安局指定龙子湖公安分局管辖,龙子湖公安分局于2022年11月9日立案侦查。蚌埠市公安局精心组织和指挥下,龙子湖分局联合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出击成功破获“11.09”特大生产、销售伪劣液化石油气案件,对运输、储存、充装、销售等环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链条式打击,案件区域涉及蚌埠市怀远县、五河县和宿州市泗县两市三县,打掉涉案窝点5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查扣伪劣液化气及原料50余吨,初步估算涉案价值1400余万元。(蚌埠市公安局、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

十、固镇县极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2年8月3日,蚌埠市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45市长热线投诉单:珠海市豹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举报固镇县极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抄袭其公司网站信息和研发的产品下载包(名称:驱动精灵),2022年8月5日,固镇县局执法人员对举报内容进行演示:打开网址http://qudongzhuanjia.com/,出现驱动精灵界面,在该网页的左上角有蓝底白色的“”标识,下有:驱动精灵标准版,立即下载版块,同时在立即下载的左侧有绿底白色的“”标识,该页面往下拉,有驱动精灵标准版、驱动精灵万能网卡、驱动精灵游戏版三个下载通道,上面显示下载27mb、127mb、27mb大小的应用程序,点击立即下载,均会下载出27.83mb的dgsetup_3002bz44_20190425应用程序。经查2019年10月,当事人接到驱动精灵的推广商务,经过洽谈后定为每个驱动精灵推广安装包0.20元的价格进行推广安装。并在自己的网页挂上了驱动精灵的推广安装包。后因网页很少人访问,没有太多流量,推广效果甚微,当事人中断了推广,推广协议于2020年2月29日终止,但推广网页未及时关闭。此后网站持续的时间是从2020年3月1日到2022年8月5号,从调查访问网站流量表来看,该网站的点击量为33027次,该数据得到了投诉方的认可,最终计算当事人的经营额为6605.4元。在本案调查中,当事人不能提供第12802985号注册商标使用或授权方面的有关证明,继续经营推广使用他人j9九游会官方网站的版权的软件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固镇县市场局提供)

融媒体记者 何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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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发布客户端讯 记者获悉,蚌埠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了蚌埠市2022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

一、固镇县烟草专卖局查处孟某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2年10月,蚌埠市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市烟草局)根据群众前期举报线索,查明孟某通过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与非国标的电子烟弹、烟杆,上线为深圳张某卓、蔡某豪、周某才等人,该团伙通过“微信接单 快递发货”模式,向全国多地销售假冒与非国标电子烟,案件涉及生产、分销、仓储等多个环节,涉案人员众多,案值数额巨大。烟草、公安立即成立电子烟案件工作专班,全力推进案件的侦办工作,一举捣毁了深圳市雾出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在当地3处储存非法生产的电子烟窝点以及上线源头厂家2家,当场查扣非法电子烟成品30000余盒以及大批量尚未组装的电子烟生产元件、包装物和烟油等生产材料,共抓捕涉案嫌疑人24人,涉案案值1000余万元。(固镇县烟草专卖局提供)

二、蚌埠市五河县林业局查处五河县绿州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无种苗标签销售苗木案

2022年10月,蚌埠市五河县林业局检查中发现五河县绿州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林草种子标签保有不全,并销售了10株无林草标签的银杏大苗,每株单价240元,共计2400元。五河县绿州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五河县林业局对五河县绿州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00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五河县林业局提供)

三、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与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作为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同业竞争者,在明知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字号影响力的情况下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铂爵”字样,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其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在其店铺门头等处使用“铂爵旅拍”“铂爵婚纱”等字样,与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对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商标侵权。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被告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立即停止侵犯原告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告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变更其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与“铂爵”相同或者近似字样;被告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蚌埠市铂爵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分别赔偿原告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00元、35000元。(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四、高新区市场局查处蚌埠市岳某装饰装修材料有限公司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2年3月24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对位于蚌埠高新区联盟国际家博城项目二期13栋111、112、113号的蚌埠市岳某装饰装修材料有限公司检查时,该单位现场正在销售的“大王椰”封边条,经杭州大王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售后维权专员鉴定,该批印有“大王椰”字样的封边条是假冒产品,侵犯了杭州大王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假冒“大王椰”封边条1163卷、货值金额为66291元。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1163卷侵权产品“大王椰”封边条;二、罚款66291元,上缴国库,执法人员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处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

五、怀远县市场局查处怀远县魏庄镇胡某化肥经营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2022年6月2日,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怀远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消费者咨询怀远县魏庄镇胡某化肥经营部销售的“绿陵”复合肥料是否属于假冒伪劣,2022年6月6日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销售的化肥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涉案产品共计200袋,货款合计31980元,每袋价格为159.9元,当事人以190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货值金额38000元。当事人共销售出去不合格的“绿陵”复合肥料37袋,违法所得1113.7元。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化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不合格的163袋“绿陵”复合肥料、违法所得1113.7元;二、罚款95000元。(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

六、蚌埠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蟹蟹您水产馆擅自使用地理标志案

2022年9月26日,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于2022年8月26日在抖音(抖音名:蟹天蟹地;抖音号:207492746)上发布了“只有正宗的沱湖大闸蟹才能拥有这样的蟹黄”的内容,经现场检查发现,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及库房发现用于盛放蟹类产品的保温袋,保温袋上标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产品”“pgi”“精品大闸蟹”等内容的标志(“”),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标志的允许使用或授权销售的相关证明。

经查,当事人所购进销售的蟹不是安徽省五河县沱湖乡辖区内的水域的螃蟹(该水域的螃蟹为地理标志产品),并通过抖音宣传其销售的为沱湖大闸蟹,产品包装含有上述标志,对消费者进行误导,使消费者将该当事人销售的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沱湖螃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规定,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保温包装袋230只;2.没收违法所得624元;3.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

七、蚌埠市文化体育旅游局查处蚌埠市淮上区某某百货商行销售侵权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衍生品案

2022年3月15日,蚌埠市文化体育旅游局执法人员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蚌埠市淮上区某某百货商行内的货架上挂有“beijing2022”奥运五环钥匙扣(挂有近似冰墩墩挂件),执法人员当场采取措施,登记保存了涉案冰墩墩挂件328件,经查该冰墩墩挂件均为侵权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衍生品。另查明当事人已售出涉案物品24件,违法所得92.4元。经北京冬奥组委认定涉案物品属于未经授权销售的侵权盗版冰墩墩衍生品。在3月17日和4月12日对该百货商行经营者倪某某的两次调查询问中,倪某某均承认其未经授权销售侵权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衍生品的事实,蚌埠市文化体育旅游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给予蚌埠市淮上区某某百货商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2.4元、没收侵权复制品328个、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蚌埠市文化体育旅游局提供)

八、李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1年6月15日,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检查时,对好又多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蔬菜产品进行了抽样,经委托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检验:韭菜样品中含腐霉利3.78mg/kg(标准指标为≤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核实怀远县常坟镇拐集村庙后庄李某某在种植韭菜过程中,为了预防韭菜出现灰霉病,在明知农药腐霉利不能超标使用的情况下,仍大量使用农药腐霉利。同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种植的韭菜收获后,未进行农药残留量检测,由其儿子李某鹏运到蚌埠市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销售,经中间商王某某购买后销售到了五河县东刘集镇好又多生活购物广场,2021年7月29日,五河县市场局移交好又多生活购物广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案件,五河县公安局经审查后于同年8月5日立案。李某某于同年9月7日归案。五河县检察院于2022年7月22日将该案移送五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五河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要求其通过县级媒体就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给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五河县检察院提供)

九、蚌埠市怀远县常坟遇春液化气充装站和河溜永帅液化气供应站销售不合格液化气案

2022年11月9日,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蚌埠市公安局移送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液化石油气的案件,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调查报告,2021年11月至今,蚌埠市怀远县常坟遇春液化气充装站和河溜永帅液化气供应站实际经营者张某,在液化气中掺入二甲醚后进行销售,添加的二甲醚数量达到500吨以上,货值金额超过250万元。蚌埠市公安局指定龙子湖公安分局管辖,龙子湖公安分局于2022年11月9日立案侦查。蚌埠市公安局精心组织和指挥下,龙子湖分局联合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出击成功破获“11.09”特大生产、销售伪劣液化石油气案件,对运输、储存、充装、销售等环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链条式打击,案件区域涉及蚌埠市怀远县、五河县和宿州市泗县两市三县,打掉涉案窝点5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查扣伪劣液化气及原料50余吨,初步估算涉案价值1400余万元。(蚌埠市公安局、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

十、固镇县极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2年8月3日,蚌埠市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45市长热线投诉单:珠海市豹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举报固镇县极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抄袭其公司网站信息和研发的产品下载包(名称:驱动精灵),2022年8月5日,固镇县局执法人员对举报内容进行演示:打开网址http://qudongzhuanjia.com/,出现驱动精灵界面,在该网页的左上角有蓝底白色的“”标识,下有:驱动精灵标准版,立即下载版块,同时在立即下载的左侧有绿底白色的“”标识,该页面往下拉,有驱动精灵标准版、驱动精灵万能网卡、驱动精灵游戏版三个下载通道,上面显示下载27mb、127mb、27mb大小的应用程序,点击立即下载,均会下载出27.83mb的dgsetup_3002bz44_20190425应用程序。经查2019年10月,当事人接到驱动精灵的推广商务,经过洽谈后定为每个驱动精灵推广安装包0.20元的价格进行推广安装。并在自己的网页挂上了驱动精灵的推广安装包。后因网页很少人访问,没有太多流量,推广效果甚微,当事人中断了推广,推广协议于2020年2月29日终止,但推广网页未及时关闭。此后网站持续的时间是从2020年3月1日到2022年8月5号,从调查访问网站流量表来看,该网站的点击量为33027次,该数据得到了投诉方的认可,最终计算当事人的经营额为6605.4元。在本案调查中,当事人不能提供第12802985号注册商标使用或授权方面的有关证明,继续经营推广使用他人j9九游会官方网站的版权的软件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固镇县市场局提供)

融媒体记者 何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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