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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首例“省内大病无异地”受益者在蚌出院

2022-10-12 07:47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讯(融媒体记者 陈瑶)10月9日上午,安徽首例“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受益参保人在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结算成功后出院。

据了解,患者徐女士是淮北人,患有严重的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疾病,在蚌医一附院住院手术治疗共发生医药费用46.49万元,按照“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报销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金共支付39.94万元,个人仅负担6.55万元,医保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9%。患者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大幅减轻。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实现大病重病本省解决的改革目标,从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开始试行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根据新政,符合条件的参保群众,在试点省属医院住院治疗的,不受医保转诊转院备案规定限制,执行参保地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不提高住院起付线,不降低报销比例,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试点医院通过上传“病种编码”“治疗方式”字段执行“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实现参保患者出院时联网即时结算。新政策通过调整报销政策,提高大病患者在省内就医的报销水平,进一步发挥医保基金支付的“杠杆作用”,引导省内完全有能力治疗的大病患者在省内就诊,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积极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安徽省筛选确定肾衰竭、肝衰竭、垂体腺瘤、主动脉夹层(a型)、颈静脉孔区肿瘤、帕金森、大面积烧伤(多处三度烧伤)7种疾病,为“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试点病种;遴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5家省属医院为试点病种救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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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新闻网讯(融媒体记者 陈瑶)10月9日上午,安徽首例“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受益参保人在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结算成功后出院。

据了解,患者徐女士是淮北人,患有严重的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疾病,在蚌医一附院住院手术治疗共发生医药费用46.49万元,按照“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报销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金共支付39.94万元,个人仅负担6.55万元,医保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9%。患者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大幅减轻。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实现大病重病本省解决的改革目标,从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开始试行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根据新政,符合条件的参保群众,在试点省属医院住院治疗的,不受医保转诊转院备案规定限制,执行参保地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不提高住院起付线,不降低报销比例,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试点医院通过上传“病种编码”“治疗方式”字段执行“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实现参保患者出院时联网即时结算。新政策通过调整报销政策,提高大病患者在省内就医的报销水平,进一步发挥医保基金支付的“杠杆作用”,引导省内完全有能力治疗的大病患者在省内就诊,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积极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安徽省筛选确定肾衰竭、肝衰竭、垂体腺瘤、主动脉夹层(a型)、颈静脉孔区肿瘤、帕金森、大面积烧伤(多处三度烧伤)7种疾病,为“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试点病种;遴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5家省属医院为试点病种救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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